关于落实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首次达规模相关补助政策的通知
政策通知内容如下↓
申报主体
在太原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报内容
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补助。
申报条件
2018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材料
1.太原市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防伪标识的企业2016年-2018年度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违规记录证明复印件;
5.2016年-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申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申报材料复印件首页须加盖公章,装订后加盖骑缝章),一式4份纸质材料(其中一份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和电子版光盘,其中3份(其中一份纸质材料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报送至所在的县(市、区)、综改区、不锈钢园区科技管理部门,1份留存备查。
2.各县(市、区)、综改区、不锈钢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和签字盖章,填写《太原市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首次达规模补助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盖章。企业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各一式3份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光盘,其中2份(其中一份纸质材料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报送至太原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份留存备查。
3.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申报时间
2019年7月30日-8月10日
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服务
太原市科技局工业处
联系方式:王吉庆 4225951
材料受理及咨询
太原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 系 方式:王浩泽 7998893
地 址:太原市创业街42号技术转移大厦一层
组织推荐单位
附件:
2.太原市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首次达规模补助企业推荐汇总表.doc
详细信息请戳具体通知链接:
http://kjj.taiyuan.gov.cn/doc/2019/07/30/897011.shtml
共有条评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