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华为VS三星,华为胜!
案情回顾
2018年1月,华为与三星的专利之争,以华为胜诉拉下帷幕,被告三星被判决立即停止以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的形式,侵害华为201110269715.3专利权的行为,驳回华为的其他诉讼请求。
意义解读
华为与三星专利战是全世界范围的专利战,华为与三星的谈判合作由来已久,在这一场有失公平的谈判中,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审理认为三星违反了标准专利谈判中的FRAND(公平、合理和无歧视)原则,故意拖延谈判。这场审理是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案件,对于智能手机行业是一次崛起的翻身专利战,同时也是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首次亮相。
2、 赔款40万,代理过失致客户专利失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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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2015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向文华代理公司发出“新型刹车发电装置主体结构”PCT发明专利年费缴交通知书,明确了应交费用,可是文华代理公司并没有告知原告王先生,也没有为他代交;更令王文晖愤怒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5年10月15日,向文华代理公司下发了“新型刹车发电装置主体结构”PCT发明专利失效通知书,但文华代理公司依然没有告知他,令他失去了最后的补救机会,导致该专利权彻底失效了。这件专利代理合同纠纷案件在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了一审判决。在审理判决中被告文化专利代理公司赔偿原告王文晖经济损失40万元,另外退还专利年费180元以及解除委托合同,驳回原告王文晖的其他诉讼请求。
意义解读
由于原告王文晖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过失操作以及不作为,导致王文晖呕心沥血的专利化为乌有。协商过后的王先生只好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也成为了专利权人在维护专利权上所做出维权的重要行为,该机构在专利代理中存在严重的过失,违反了专利代理的有关行政规定,其行为本身就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同时这也是为知识产权行业中不负责任的代理机构敲响一个警钟。
3、 判赔46万!海淀法院审理并宣判首例涉VR全景摄影作品著作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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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认为同创蓝天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主办的网站上传了其享有著作权的VR全景摄影作品,北京全景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将综合考虑如下因素酌情判定赔偿数额:第一,涉案作品均为全景摄影作品,具有一定的拍摄和创作难度;第二,被告将涉案作品直接展示在其网站上用于商业案例宣传;第三,涉案作品的在线浏览量较大,受关注度较高。综上法院认为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合理,法院予以全额支持。被告对原告因本案所支付律师费、公证费应一并予以赔偿。
4月18日,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62000元及合理开支32500元。
意义解读
本案是海淀法院受理的首例涉及VR全景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纠纷案。自著作权法颁布修订以来,地方法院依法审理了多件设计著作权纠纷的案件,随着大量作品遭遇抄袭或未经许可沿用等现象出现,引起了相关行业及社会群体的高度重视,最终的审理结果也影响着作品的内在价值。
4、 搜狗输入法VS百度输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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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次宣判包括的三项涉案专利(专利号为“200610109732.X”名为“一种获取新词的方法、装置以及一种输入法系统”,专利号为“201010102273.9”名为“一种至少两种语言混合输入的方法和输入法”,专利号为“200810116190.8”名为“一种输入过程中删除信息的方法及装置”),北京知产法院表示涉案专利属于搜狗的确权专利,搜狗应该享受其相应的法律权益,而百度的类似功能侵犯了搜狗的技术专利,属于明确的侵权行为,因此判决百度侵权行为成立,百度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关专利权的行为,并立即停止发行、销售、许诺销售或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使用相关专利权的“百度手机输入法”产品。
意义解读
2018年4月4日,中国互联网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索赔金额最大的专利侵权案,以“搜狗维权成功,百度侵权成立”落幕。搜狗提交的17项专利起诉,目前以3项成功胜诉,百度侵权成立。经判决,百度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立即停止发行、销售、许诺销售或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使用相关专利权的“百度手机输入法”产品。这是搜狗与百度专利战的一大胜果,同时也在激励像搜狗规模的企业勇敢撑起专利保护的大旗。
5、 iPhone在中国禁售,高通“狠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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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高通官网发布消息: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发布初步禁令,禁止苹果在中国市场进口和销售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在内的7款机型。案件中所涉及的两项专利,分别为使消费者能调整和重设照片的大小和外观,以及在手机上浏览、寻找和退出应用时通过触摸屏对应用进行管理,之前已经在专利无效程序中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认定为有效。
意义解读
iPhone在华禁售瞬间成为社会热点,这一禁令让苹果公司在中国智能手机市场的份额快速下滑。高通此举也是杀鸡儆猴,利用知识产权打击去影响苹果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销售市场,从而给苹果重重的一击。同时也是做了一套戏给那些运用了高通技术的企业一个警告。作为美国的两大巨头,选择了中国市场作为主场,这场专利之战是什么神仙打架吧,后续的发展很值得。
6、 来电科技诉街电专利侵权案终审判决,来电科技获赔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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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下旬,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了两起来电诉街电侵犯两项实用新型专利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根据判决结果,街电将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和使用涉案Anker设计12口产品;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街电向来电赔偿经济损失85万、合理支出15万,共计赔偿200万元。
一审审理后,街电公司辩称,原审判决认定街电公司将被诉侵权产品放置在商场供公众使用构成侵权,属于适用法律错误;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原审法院判其停止使用被诉侵权产品,未考虑到公共利益及社会资源的浪费,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经二审法院审查,其中一个名为“吸纳式充电装置”的涉案专利的用途在于判断电源是否吸入到位。被诉侵权产品中相应地具有的4个顶针,其中两个为接触移动电源正负极以进行充电,另外两个顶针必然是用于判断移动电源是否吸入到位。因此,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实现的功能和取得的效果相同,已构成等同替换特征。最后,法院未支持街电公司在上诉时关于被侵权产品缺少涉案专利权利所诉相关结构的主张。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意义解读
来电与街电的“专利战”一直未停歇过,这是首例在共享充电宝行业打起的专利诉讼战,到底谁掌握了“核心技术”谁侵权,围绕这个问题来电科技与街电“打得热火朝天”。来电科技以专利来压制街电的技术,据了解来电是投放产品最早的,2013年年底开始研究共享充电宝的商业模式,及软硬件技术,并且于2015年将第一代产品投入市场进行验证。而街电不堪压制,花了一亿元买了三项专利以起诉来电不正当竞争。以专利技术的角度来看,自主研发技术并且申请专利审批通过才是专利战致胜的关键所在,单靠买卖专利来进行诉讼行为只是单纯的碰瓷。来电科技的二次胜诉也证明了专利是技术的铠甲,失去自主创新的能力,失去专利的保护,技术也只是幻影,不足以支撑行业的持续发展。
7、 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第一案:“抖音”诉“伙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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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称,“抖音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的《5·12,我想对你说》短视频(以下简称涉案短视频),由涉案短视频创作者黑脸V独立创作完成,应作为作品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被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向用户提供“伙拍小视频”的下载、安装、运营和相关功能的更新、维护,并对“伙拍小视频”进行宣传和推广。原告发现,涉案短视频在抖音平台发布后,二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将涉案视频在其拥有并运营的“伙拍小视频”上传播并提供下载服务。原告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5万元。
意义解读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今年9月挂牌成立,其电子诉讼平台同时正式对社会公众开放,北京互联网法院以首案受理了“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据了解,该案是原告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以线上方式提交的诉讼材料及立案申请。经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法官在线审核后,案件已被正式受理。当事人可通过其注册的账号实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放眼现在的互联网时代,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侵权案件出现,互联网作品包括音频、短视频等侵权的边界还在不断地清晰化,把与用户互动的影响力度加入司法取证应用的范畴也是日后值得关注的关键。
8、9000万高额索赔:南北露露打响捍卫商标之战!
案情回顾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称“承德露露”)的主导产品露露牌杏仁露是获国家专利的名牌产品,占有杏仁露市场90%以上份额,“露露”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该企业1997年底上市,为国内饮料行业首批上市公司之一。2018年2月,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就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称“汕头露露公司”)涉嫌侵犯承德露露商标权,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从此“南北露露”正式打响商标侵权案件的号角。
在本次判决结果中,汕头露露公司被判决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商标权的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89,900,833.16元及合理开支648,265.8元,共计90,549,098.96元。
意义解读
如此高的赔款案件在以往的商标权个案中实属罕见,承德露露一直为自己的品牌坚守商标权,维护自己商标的合法权益,在审理过程中承德露露也积极分派人力进行搜证取证,所以才如此理直气壮地提出高额的赔偿款。同时法院结合承德露露的社会公众影响力,也作出了对侵权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大力支持知名品牌的维权,给各行各业流行的“商标价值高,侵权成本低”一次最有力的重击,当然这也是对消费者最负责任的交代。
9、外观设计C位占主导,三星苹果专利战接近尾声!
案情回顾
2018年5月,经美国陪审团审理终于达成一致,由于三星侵犯了苹果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专利,判决三星应该向苹果支付侵权费用5.39亿美元,这场长达数年的专利侵权案终于接近尾声。其实早在2012年的审讯虽然认定三星负有责任,但是三星却不认可赔偿金的金额,于是选择上诉,三星公司声明称会考虑一切可行的办法进行抗争,以求获得满意结果,既不伤害创新,又确保竞争的公平性,对所有企业和所有消费者都有利。经过上诉,陪审团还是维持原判。
意义解读
这一场落幕的专利战是苹果的胜诉,也是三星一次重大的打击。三星在2013年以前在中国市场的份额达到20%,但是近几年已经跌至1%左右了,苹果的打击,国产手机的围攻,技术的保守让三星逐渐衰落。由于电池问题导致的三星手机爆炸事件,对三星手机的口碑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国内很多用户也因此不买三星手机了。苹果本就是专利大户,在这场专利战,三星本就不占优势。苹果不仅在技术上不断更新换代,还申请了大量专利保护其设计和其他元素,例如通信技术。
10、腾讯科技 “滴滴滴滴滴滴”声音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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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4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2015年8月11日,商标局以“申请商标由简单、普通的音调或旋律组成,在指定使用项目上缺乏显著性”为由驳回申请。随后,腾讯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而商标评审委员会再次驳回了注册申请。为此,腾讯公司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10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QQ使用群体涉及的领域众多,QQ提示音已在即时通讯领域建立了较高知名度,可识别性强,腾讯公司申请的“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具有显著性,准予注册。
意义解读
截至2018年10月29日,全国共申请了605件声音商标。我国首例声音商标申请是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提交的“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该商标申请于2016年2月13日进入“初步审定公告”程序,成为我国拟核准注册的首个声音商标。在这些申请注册的商标中,只有15件注册成功,占全部申请的2%。本案是我国新《商标法》将声音归入可申请注册商标的范围以来,首例声音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这就意味着,以后腾讯在一定范围内独占了“滴滴滴滴滴滴”的声音,在“电视播放、 新闻社、提供互联网聊天、电子邮件、信息传送等十项服务项目”,他人不得使用该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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